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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时间表,在2020年9月底前,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进行带量采购探索。因此,区域带量 采购正 如火如荼!根据国医改发(2019)3号,对于未纳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药品,鼓励各地积极采取单独或跨区域联盟等方式,开展带量、 带预算 采购,鼓励各地在采购药品范围、入围标准、集中采购形式等方面的改革创新。除了要求在2020年9月底前综合 医 改试点省份要率先进行带量采购探索,也要求其他省份积极探索。目前已有多地进行了相关实践。省级带量采购的湖南模式,开展了公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福建模式对14个采购金额较大、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尚未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实施了带量采购。市级带量采购的武汉模式,将45个品种主要为质子泵抑制剂和抗菌药纳入第一批带量采购,并首次开展胰岛素带量采购。联盟带量采购以三明模式为“先锋”,对没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8个大品种实施了带量采购。
湖南模式——47个品种以抗菌药为先头部队
湖南省率先实施抗菌药物集中采购。采购目录依据2018年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金额从大到小排序,以累计采购金额占前80%药品中的抗菌药物为主,由专家遴选确定,但不包括国家医保谈判、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的品种。依据全省医疗机构实际用药需求,结合省采购平台统计确定采购数量。此次抗菌药物专项集采始于2019年8月,截至完成公布目录,招标周期历时8个月。2020年4月15日,湖南省发布《关于公布湖南省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的通知》,明确采购正式执行时间为2020年5月1日,采购周期12个月。本次集采共计52个品种,47个品种采购成功,共154个品规,中选企业涉及86家,最大降幅为88%(头孢克肟片剂)。除去未公布纠偏价格的21个品规,降价幅度达80%以上的有11个品规,如注射用美罗培南(86%)、头孢孟多酯粉针(81%)等。中选企业中仅拜耳一家外企中选(注射用莫西沙星水针400mg/250ml,商品名:拜复乐)。湖南省选择抗菌药物实施带量采购,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一是湖南省抗菌药物采购金额大,有降价空间。2018年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采购抗菌药物共52亿元,占全年采购化学类药品总金额的20%,为化药中采购量最大的类别。二是供应湖南省的抗菌药物生产企业多,竞争比较充分。三是抗菌药物可替代性强,临床短缺风险小。
武汉模式——39个品种,纳入PPI、抗菌药;首次列入胰岛素
2019年12月,武汉市发布《武汉市2019年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施细则》《武汉市2019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目录》,确定2019年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包括44个(不含胰岛素)药品及胰岛素。目录由专家组从国家、省组织谈判、集中带量采购以外的药品中确定,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质子泵抑制剂(PPI),是目前消化性溃疡临床治疗领域最前沿的一类药物,临床用量巨大,占据消化性溃疡用药80%以上的市场份额;二是以头孢为代表的抗感染用药。此外,还包括首次被列入带量采购的胰岛素。2020年4月9日,武汉市药械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通知,第一批45个带量采购品种工作拟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44个非胰岛素品种中39个品种谈判成功。单品最高降幅达93%。为打消制药企业“全国联动”的顾虑,武汉对药品的中标价格挂网实行保密。武汉是新政下率先单独实施药品带量采购的城市,并将同一通用名下药品分为原研药和仿制药进行集中带量采购;为促进同质药品之间的竞争,对部分功能类似、价格相近的药品适度合并谈判,合并力度全国最大;对入围后药品实行梯度报价、动态给量以实现量价挂钩最大化,并在确定总量的前提下,根据医院临床实际使用情况,“一院一策”做到精准给量。
福建模式——13个品种,纳入金额大、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的未有过评者
2020年1月14日,《福建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发布。依据采购金额较大、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同一通用名尚未有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等遴选原则,由省医保局、卫健委、药监局共同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最后纳入采购目录包括雷贝拉唑、还原型谷胱甘肽、亮丙瑞林等14个药品。并按照全省公立医疗机构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同通用名仿制药品总用量的70%确定采购基础量。此外,文件明确要求申报企业需具备以下标准:“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前500强”或“在福建省采购数量排名前3的企业”,且产能需达到采购数量2倍以上等要求。本次集采纳入14个品种涉及22品规,13个品种采购成功。与同产品目前全国最低采购价相比,中选产品最高降幅86.28%,最低降幅32.25%,平均降幅66.39%,按照13个品种上年度采购金额8.45亿测算,一年约可节约药费5.96亿元。全部13个药品中选企业均为工信部500强企业,其中9个为上年度全省用量排名前3名的企业。采购周期自4月27日起正式执行,为期1年。福建省针对采购金额大、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的未过评药物进行集中采购,在鼓励使用仿制药同时也对企业设置了较高门槛,有利于确保药品供应充分及临床用药安全。
三明模式——纳入7个未有过评者品种,最低价入选、次低价备选,跨省跨区域大联盟
2019年12月27日,“三明联盟”召开非一致性评价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会议,得到了河北省医保局及联盟各城市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共19个地市先期报量参与。2020年3月20日,三明联盟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三明联盟药品带量采购文件》,明确采购8个非过评品种,分别是复方甘草酸苷口服常释剂型、米力农注射剂型、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注射剂型、氯沙坦钾氢氯噻嗪口服常释剂型以及目前抗击疫情较为重要的品种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注射剂型等,覆盖抗菌药、质子泵抑制剂、降压药等重要疾病领域。参考省内各片区、联盟城市的药品采购价格限价,由各联盟地区根据需求确定实际采购数量,在集中采购结果执行日起一年作为一个采购周期。本次集采要求最低价者即为拟入选药品,次低价者为备选。4月18日,三明联盟联合采购办公室公示8个非一致性评价药品带量采购报价结果,并计划于2020年6月1日起执行入选结果。本次集采拟采购8个品种,采购成功7个品种,价格均有大幅下降。以治疗消化性溃疡常用药物注射用兰索拉唑为例,参与集采城市原采购均价46.35元,最高达80.38元,此次中选价格不到原均价的十分之一。据三明市卫健委信息显示,与本次所有参与集采的城市在用仿制药采购价格相比,总体平均降幅69.52%,单品种最大降幅91.63%,预计每年节约药品费用1.24亿元。三明模式具有以联盟跨区域进行带量采购的独特优势,目前三明联盟成员已覆盖全国16省25市、4个国家医改试点县的722家医疗机构,市场规模可观,并且联盟的版图仍在不断进行扩张,影响范围也在不断蔓延。此次三明带量采购首次实现跨区域的非过评品种带量采购,加速带量采购的全国铺开。
本文作者:吴岳桐 梁玉玲 江滨(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